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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子公司补缴税费和滞纳金6,531.75 万元
宁夏建材:子公司补缴税费和滞纳金6,531.75 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营业外支出6,531.75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子公司宁夏赛马因报告期前的事项在当期补缴税费和相应滞纳金所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税稽罚[2022]20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宁税稽处[2022]34号),对宁夏赛马追缴 2017-2018 年多退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26,736,484.92以及2016-2020年少缴的增值税2,871,662.36元;追缴2016-2020年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34,110.24元,追缴前述税费的对应滞纳金,同时罚款75,196.39元。上述补缴及罚款事项对应的行为发生于报告期前,宁夏赛马已完成相关款项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关于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理情况的复函》,确认上述税务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